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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被责令改正 为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

监管处罚事件 - 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因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及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被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1][5] - 分公司负责人黄莉因负直接管理责任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6] - 整改要求包括加强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提交书面报告截止2025年9月1日[5] 违规行为具体内容 - 违反《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关于禁止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的规定[1][4] - 违反《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要求合规管理覆盖全部业务及人员的规定[1][2] 公司股权结构 - 中山证券大股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2 SZ)持股比例67.77%[1] 监管依据 - 《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可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措施[2][3] -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规时可采取责令改正、问责等监管措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