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之道 企业“向死而生”的上海实践——上海探索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调查(上)
解放日报·2025-09-08 02:00
破产重整机制 - 破产制度核心理念是保护而非终结 为企业提供重生机会[1] - 世界银行将"办理破产"作为营商环境评估重要指标 上海2024年明确将提升办理破产便利作为十大攻坚任务之一[1] - 上海破产法庭2019年成立 2023年收案4911件 2024年收案5050件 案件数量保持高位运行[1] 庭外重组实践 - 庭外重组通过市场化手段让企业与债权人自主协商 具有灵活性和非公开性优势[2] - 虹口区成立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 与破产法庭建立程序衔接机制[3] - 盛某公司案例中完成近40亿元债务梳理 与超过三分之二债权人签署协议 最终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3] 司法重整成效 - 预重整制度使企业尽早获得帮助 聚博房地产案例通过引入共益债投资人获得7.5亿元借款[5] - 蝶恋花项目复工后续建可售货值达183亿元 完全覆盖110亿元债务 债权实现100%受偿[6] - 破产重整案件经常出现几亿元撬动几十亿上百亿资金的多赢局面 有效盘活社会资源[6] 资产盘活案例 - 中信金融在预重整阶段投入2亿元资金重启城隍庙广场停工项目[7] - 上蔬永辉破产清算期间维持24家商超经营 累计销售收入1000余万元[9] - 通过多种方式处置数十万件商品 清理2000余户债权人5.7亿余元债务[9] 制度价值体现 - 破产程序是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重要通道 即便清算也力求资产变现最大化[9] - 2019-2024年上海破产法庭共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5878件[9] - 破产清算既保障债权人利益 又帮助创业者卸下包袱获得再起机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