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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分钟 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政策
海南日报·2025-09-08 01:41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建设海南"理工农 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推动 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整理/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心怡) 2020年12月24日,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签署《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加 快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合作协议》,依托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口 桂林洋教育园区三大平台,引进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外高校,重点布局海洋 科技、南繁种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根据《海南"十四五"高标准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规划,计划引 进15所国际学校及3所以上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校独立办学。 海南还将围绕海洋、热带农业(种业)、大健康、旅游、民族技艺、民族医药和文化创意等重点产 业领域,引进一批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特色学校、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 开展包括外籍人员、华侨华人在内的高端家政、旅游管理等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支持国内外各级各类 组织机构在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