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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秉持“退市不免责” 对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证券日报·2025-09-07 23:21

监管处罚动态 - 上海证监局拟对龙宇股份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3810万元 因财务造假及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福建证监局对泰禾集团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1740万元 因年度报告重大遗漏及未披露重大诉讼 [2] - 2024年以来证监会查处60多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对40多家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3] 退市公司违规案例 - 龙宇股份因2019-2022年财务造假及2022-2023年资金占用未披露 于2025年7月3日被摘牌 [2] - 泰禾集团因股价连续20日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退市 于2023年8月4日被摘牌 [2] - 年内24家退市公司收到25张罚单 数量接近去年全年 [1] 监管执法特点 - 实现"一案双查"深化 既处罚公司也严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关键少数 [3] - 强化跨部门协作 联合地方政府督促资金追回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3] - 实施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追溯历史账目与关联方交易 [3] 投资者保护进展 - 龙宇股份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被选为示范案件 [4][5] - 泰禾集团董事长因涉嫌违法被实施留置措施 [5] - 巴安水务、世茂股份等公司证券纠纷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5] 制度完善方向 - 需完善司法救济机制 推广示范案例并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5] - 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化 要求控股股东或中介机构设立专项基金 [5] - 构建退市补偿专项基金、完善追偿法律路径等"四位一体"机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