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进展 -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系统已完成28个城市、6个省级和6个企业节点的互联互通验证 覆盖20个省(区、市) 实现用户"一点接入、全国通行"、数据"一点发布 全域可见"、应用"一点部署 跨区通用" [1][3] - 数据基础制度三大核心已建立:权属划分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离 数据分类细化出原始数据、衍生数据和合成数据 利益分配遵循"谁投入谁受益 按劳动付出分配"原则 [3] - 国家数据局2023年推出21项政策 2024年将推出10多项数据产权制度 正在研究制定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政策文件 [5] 市场认知与定位 - 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核心在于"统一和协同" 是统一规范下的多元交易市场 通过协同打破区域和行业分割的广义市场概念 [2] - 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脉相承 遵循"五统一、一开放"要求: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基础设施、政府行为尺度、市场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 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2] - 部分地方存在"重流通轻交易"认知偏差 将政府数据开放和系统内共享等同于数据交易 混淆数字社会治理与数字经济发展边界 [1][4] 现存挑战与瓶颈 - 制度规则仍需健全 数据确权需进一步理论与实践探索 数据产业生态培育不足 中小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程度有待提高 [4] - 地方保护主义形成流通壁垒 部分地区实行"定向准入""定向补贴" 导致"有资质企业无能力、有能力企业无资质"的错位现象 [5] - 监管存在"多头监管、执行标准不一"问题 且倾向于"从严监管" 抑制企业参与积极性 [5] - 数据产业"跨区域跨领域"特性与"区域化管理"矛盾突出 例如农业数据需对接金融领域但管理尺度不统一 [5]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 - 需聚焦三大任务:统一协议和接口确保数据通用性 统一标识实现主体资源唯一标识 完善交付设施确保数据有序流转和合规交付 [5] - 数据交易所角色应如"厨子" 通过聚合供需双方、整合分散资源 推动数据从"零散要素"向"融合产品"转化 实现数据、技术、场景、业务协同创造价值 [5] 地方交易所实践探索 - 深圳数据交易所从推动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全国数据市场生态建设等方面助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 [5] - 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数纽联盟 发布数据流通制度体系(2025)和一体化数据市场标准体系 推动培育TTP工程(Ten Thousand Projects)构建市场新范式 [5]
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提速 多维探索破局路径
证券时报·2025-09-07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