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审核与资金用途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1] - 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1]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 全部用于增加资本金[1] - 资金具体投向包括: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15亿元)、另类投资业务(≤10亿元)、做市业务(≤10亿元)、购买债券(≤5亿元)、财富管理业务(≤5亿元)、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15亿元)[2] 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 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枣矿集团及其他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2] - 其他发行对象涵盖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QFII等 均以现金认购[2] - 枣矿集团认购比例为36.09% 认购金额不超过21.66亿元 按发行前持股比例同比例认购[3] 定价机制与发行规模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每股净资产较高者[3] - 枣矿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 但承诺按竞价结果相同价格认购 若未产生价格则以发行底价认购[3]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即不超过2,090,587,726股[3] 股份锁定期安排 - 枣矿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60个月[4] - 持股比例≥5%的其他发行对象锁定期36个月 持股比例<5%的锁定期6个月[4] - 枣矿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新矿集团原有股份追加锁定期18个月[4][5]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 发行前枣矿集团直接持股32.62% 与新矿集团合计持股36.09%[5] - 山东省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5] - 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不涉及控制权变更[5] 中介机构信息 -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为高玉林、赵昕[6]
中泰证券不超60亿元定增获上交所通过?东吴证券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