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99元/股的130%(即14.29元/股)[1]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中的第一种情形: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2] 赎回价格确定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1.12元/张(含息税)[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采用公式IA=B×i×t/365 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 i为当年票面利率1.50% t为计息天数272天(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9月22日)[3][4] - 当期利息计算结果为1.12元/张 赎回价格由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利息1.12元组成[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西子转债持有人[4] - 赎回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9月19日 赎回日为2025年9月22日[4] - 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9月29日 资金将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账户[4] - 赎回完成后西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1][4] 转股相关安排 - 持有人须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办理转股申报[5] - 转股申报最小单位为1股 同一交易日多次申报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5] - 不足转换为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包括对应当期应付利息[5] -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5] 股东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8月28日)不存在交易西子转债的情况[4]
西子洁能: 关于提前赎回西子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