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以规范股份交易行为并维护市场秩序 [1] 股份定义与适用范围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 信用账户内股份同样纳入管理范围 [1] 交易限制规定 - 禁止在七种情形下转让股份 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 [2] - 禁止在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五日内等四个期间买卖股票 [3][4] - 每年通过各类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5]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5] 股份锁定机制 - 深交所将对其证券账户中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4]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4] - 锁定期间享有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权益不受影响 [4] 内幕信息管理 - 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 [6] - 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6] 信息申报要求 - 买卖股份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秘书 [6] - 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身份信息及证券账户等 [8] -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离任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8] 披露义务 - 股份发生变动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包括变动数量、价格及持股数量等 [9]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时 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9] - 减持计划需包含拟减持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及方式等内容 [9] 增持计划管理 - 未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下首次增持时需披露后续增持计划 [10] - 增持计划需明确数量或金额 设置区间时需审慎确定上下限 [10]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10] 违规处理 - 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由董事会负责收回 [12] - 除承担监管机构处罚外 公司还将视情况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 [12]
利欧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