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进入“关键一步” 年降费约300亿元
上海证券报·2025-09-06 01:4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最后关键阶段,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引导长期投资、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7] 销售费用改革核心内容 - 整体降费规模: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改革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年,降幅约为34% [1] - 认购申购费率调降: - 股票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 [3] - 混合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 [3] - 债券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 [3] - 销售服务费率调降: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3]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3]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3] 赎回费与销售行为优化 - 赎回费安排: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2][3][6] - 统一赎回费标准:除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特定品种外,各类基金及其份额按相同标准收取赎回费,鼓励长期持有 [3] - 销售服务费激励长期持有: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2][6] 监管导向与渠道发展 - 差异化尾随佣金(客户维护费)上限: -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不超过50% [4]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不超过30% [4]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以鼓励权益类基金发展 [4] - 发展直销渠道:证监会同意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正式启动运行,旨在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传统直销业务成本、提高效率 [4][5] 费率改革整体成效 - 分阶段改革累计让利:费率改革分三阶段推进,每年累计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7] - 第一阶段(管理费、托管费):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由1.5%调至1.2%以下,托管费率由0.25%调至0.2%以下,年让利约140亿元 [7] - 第二阶段(交易佣金):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佣金费率不超过0.26‰,其他类型不超过0.52‰,年让利约68亿元 [7] - 第三阶段(销售环节费率):即本次改革,年让利约300亿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