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前规定区域买新房补助4万
每日商报·2025-09-05 22:27
政策覆盖区域与时间范围 - 政策适用于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仁和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等天目山西路以南区域的新建商品住宅购买 [1] - 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1] - 全区范围内非住宅新建商品房购买同样适用相同截止时间 [1] 住宅购房补助措施 - 购买指定区域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可获得一次性4万元补助 [1] - 补助发放条件为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 [1] - 共有产权房按首次认购份额比例给予相应比例补助 [1] 非住宅购房税收支持 - 购买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获得50%契税补贴 [1] - 补贴基于实际缴纳契税金额计算 [1] - 补贴发放条件为办理所购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 [1] 政策发布主体与性质 - 政策由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1] - 政策名称为《加快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1]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