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 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5,53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43.27% [2] - 本次司法冻结612,352股及司法标记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43.27% [2]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5,596,152股(占43.28%),本次冻结及标记股份占比达99.97% [2][4] 冻结原因及背景 - 冻结原因为山东恒晟私募基金与鲁锦集团、新华锦集团的借款合同纠纷 [3] - 案件涉及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共计7,500万元 [3] - 控股股东母公司新华锦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06亿元(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 [5] 公司经营影响说明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方面保持独立 [6] - 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6] - 公司明确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违规担保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