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融监管总局规范险企资本保证金管理
上海证券报·2025-09-05 20:30

监管政策修订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 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监管 保护投保人利益 维护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 - 办法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提存 处置等行为进行规范 [1] - 资本保证金指保险公司成立后按照注册资本总额20%提取的资金 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1] 资本保证金提存要求 - 保险公司应遵循足额 安全 稳定原则提存资本保证金 [1] - 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 [1] - 增加注册资本低于1亿元或等额外币时 按实际增资金额20%一笔提存资本保证金 [1] - 因汇率波动造成资本保证金总额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法定要求时 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差额一笔提存 [2] 存放银行规定 - 应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存放资本保证金 选择两家及以上商业银行作为存放银行 [1] - 存放银行需符合上年末净资产不少于300亿元等条件 [1] - 资本保证金存款存期不得短于一年 [1] - 监管要求存放于两家及以上指标达标银行 让未尽审查义务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2] 资本保证金使用限制 - 提前支取仅限于清算时偿还债务或注册资本减少时部分支取 [2] - 除清算清偿债务或存放银行不符合规定外 不得动用资本保证金 [2] - 资本保证金存款不得用于质押融资 [2] 支取审批要求 - 提前支取需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处置情况报告表 [2] - 需提供监管批准的保险公司清算文件或减资文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