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深圳房地产新政来了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5-09-05 16:39
住房限购政策调整 - 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取消商品住房购买套数限制,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可不限套数购买 [1] - 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维持原有限购政策,深圳户籍家庭限购2套,符合条件非深户籍家庭限购1套 [1] - 盐田区、大鹏新区全面取消购房资格审核,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2] 非户籍居民购房条件 - 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家庭,在特定区域享受与深户籍家庭同等购房资格 [1] - 无法提供连续1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非深户籍家庭,在放宽限购区域限购2套,在严格限购区域禁止购房 [1] 企业购房政策 - 企事业单位可在全市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需求 [2] - 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要求企业设立满1年、累计纳税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人及以上 [2] - 其他区域取消企业购房资格审核,无需满足纳税和员工人数条件 [2] 信贷政策优化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区分首套与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自律机制和风险状况确定具体利率水平 [2] - 成年单身人士按居民家庭标准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信贷政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