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福田南山外,深圳8区进一步放松住房限购政策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09-05 15:52
分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调整 - 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罗湖 宝安(不含新安)龙岗 龙华 坪山 光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1] - 无法提供连续1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非深户家庭在上述区域限购2套商品住房[1] - 盐田区和大鹏新区全面取消购房资格审核[1] - 成年单身人士限购政策与居民家庭标准保持一致[2] 企事业单位购房政策优化 - 企事业单位可在全市购买商品住房解决员工住房需求[3] - 福田 南山和宝安新安街道购房需满足设立满1年 累计纳税达100万元人民币 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3] - 其他区域企事业单位购房不再审核资格[3] 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整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区分首套与二套住房贷款利率[4] - 利率水平根据机构经营状况和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4] - 新政策自2025年9月6日起正式实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