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新规落地 - 证监会于9月5日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1] 新规核心内容概览 - 新规共六章28条,主要包括合理调降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优化赎回安排,鼓励长期持有,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强化费用规范,以及建立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等六方面内容 [1][2][3][4][5] 具体费率调降标准 - 股票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 [7] - 混合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 [7] - 债券型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 [7]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7]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7]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7] 改革带来的费用节省 - 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销售费率改革每年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6][8] - 费率改革三个阶段累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11]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每年让利约140亿元 [12]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及分配比例上限,每年让利约68亿元 [12] - 第三阶段调降销售环节费率,每年让利约300亿元 [12] 赎回费与销售服务费优化 - 优化赎回费制度,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引导销售机构由赚取“流量”收入向赚取“保有”收入转变 [2][8]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8] - 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2] 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调整 -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不超过50% [9]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维持不超过30% [9] -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9] - 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旨在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 [3][9] 引导行业行为与理念转变 - 新规旨在解决基金销售领域“重首发,轻持营”及诱导“赎旧买新”等行业顽疾 [10] - 通过压缩流量费收入空间,引导销售机构向“保有”要收入 [8][10] - 通过提高短期赎回成本(如提高7天至30天赎回费率)和降低长期持有成本,鼓励投资者摒弃短期炒作,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10] 其他配套改革与措施 - 新规强化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行业乱象 [4] - 证监会指导中国结算搭建的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正式上线,旨在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与风险 [5][14] - 未来公募基金在运作环节中的其他固定费用(如登记结算、指数授权、信息披露、审计等)有望进一步降低 [12] - 指数公司已下调ETF等指数使用费,普遍打八折;货币经纪服务费率也进行了下调 [12] - 对于场外指数基金、货币基金等规模较大产品的管理费与托管费率,基金公司拥有相应的自主权,并受到引导 [13]
公募销售费用新规来了,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500亿
凤凰网·2025-09-05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