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迎新规
国际金融报·2025-09-05 12:24
监管要求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监管 保护投保人利益 维护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 - 资本保证金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规定 按注册资本总额20%提取的资金 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1] - 每笔资本保证金存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 [1] - 增加注册资本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时 按实际增资金额20%一笔提存资本保证金 [1] 存放银行资格 - 保险公司应选择两家以上商业银行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 [1] - 存放银行上年末净资产不少于300亿元人民币 [1] - 存放银行上年末资本充足率 不良贷款率 拨备覆盖率 流动性比例等主要风险监管指标需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 [1] - 存放银行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1] - 存放银行与保险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 [1] 存款形式与限制 - 资本保证金可以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 大额存单或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形式存放 [2] - 资本保证金存款存期不得短于一年 [2] - 存放期限内不得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款性质 [2] - 资本保证金存款不得用于质押融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