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 降幅约为34% 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1][10] 费率调整 - 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8%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8% [2] - 混合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1.2%调降至0.5% 申购费率上限由1.5%调降至0.5% [2] - 债券型基金认购费率上限由0.6%调降至0.3% 申购费率上限由0.8%调降至0.3% [2]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 [2]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 [2]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 [2] 赎回费改革 -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归属持有人所有 取代原有部分归销售机构的制度安排 [3] - 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 除ETF等特定基金外均按相同标准收取 [3] - 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4] 权益类基金发展 - 向机构销售权益类基金的客户维护费占比维持不超过30%上限 [7] - 向机构销售债券型/货币基金的客户维护费占比上限由30%调降至15% [7] - 差异化佣金比例旨在鼓励销售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7] 直销渠道建设 - 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 [10] - 平台提供集中式、标准化、自动化的一站式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服务 [10] - 有效解决传统直销业务运营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等问题 [10] 行业影响 - 优化收费结构使投资者直接感受投资成本降低 [2] - 引导市场从规模导向向回报导向转变 [2] - 促进中长期资金入市 形成长钱长投生态 [9] - 倒逼行业能力提升 推动发展模式深刻变革 [9] - 基金公司需通过业绩、风控、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9]
证监会:公募基金费率改革顺利收官!
中国基金报·2025-09-0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