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转让交易核心条款 - 控股股东沈介良协议转让411,834,831股公司股份 占总股本28% 转让价格5.39元/股 总交易价款2,219,789,739.09元 [1][2][4] - 转让完成后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50.21%降至28% 但表决权比例降至0% 株洲启创持股28%并获28%表决权 [2] - 交易附带表决权放弃安排 沈介良及一致行动人无条件放弃剩余326,680,583股(占22.21%)表决权 [1][2] 交易对方及控制权变更 - 受让方株洲启创为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5亿元 由株洲高科产业投资集团持股99.96% 实际控制人为株洲市国资委 [3] -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株洲启创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17] 支付安排与交割条件 - 交易价款分四期支付:首期1.11亿元 第二期3.33亿元 第三期6.66亿元 尾款6.66亿元于董事会改组后支付 [6][7] - 交易生效需经深交所合规性确认 中国结算过户登记及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1][18] 公司治理与经营安排 - 董事会将改组为7名董事 全部非职工董事由株洲启创提名 董事长由株洲启创提名董事担任 [12] - 交割后5年内核心管理层保持稳定 并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12] - 株洲启创承诺为上市公司提供产业资源与经营管理支持 推动在株洲当地投资扩产 [12] 原股东承诺条款 - 沈介良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交割后3年内持股不低于15% 5年内不低于10% 减持价格不低于5.39元/股 [10] - 原股东授予株洲启创对其所持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且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 [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