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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车科技: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2025-09-05 10:1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以规范股份管理行为并确保合规性 [1]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所持股份定义涵盖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1] - 禁止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 [2] - 股份变动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不得规避相关规定 [2] - 需严格履行持有比例、期限、变动方式等承诺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及个人信息申报 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 [2] 股份变动规则 - 禁止买卖股票期间包括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公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2]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等 [3][4] - 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4] - 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4]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及他人账户持股 [4]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持股数为基数计算 新增股份按限售条件分别计入当年或次年基数 [5] 增减持申报及信息披露 - 需在任职通过、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5] - 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 [6]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 内容包含数量、时间区间、方式及价格区间等 [6]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实施完毕或期满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6][7]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前后持股数量、日期、数量及价格 [7] - 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置细节 [7]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股25% 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7][8] 责任与处罚 - 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及控制法人等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 [8] - 违反规定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 [8]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