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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升级,新规明确压实责任
第一财经·2025-09-05 06:35

专项债新规出台背景 - 财政部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规范专项债项目单位会计核算 加强还本付息资金及项目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 - 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旨在解决项目单位因不同理解导致财务指标无法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的问题[2] - 专项债是为有收益公益性项目发行的政府债券 以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2] 专项债市场规模 - 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达4.4万亿元[2] - 截至7月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约35.5万亿元 占地方政府总债务余额52.8万亿元的67%[2] 会计处理规范要求 - 明确区分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规定 以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并压实管理责任[3] - 要求项目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判断是否承担本息偿还义务 若约定由项目单位偿还则确认负债 否则不确认[3] - 通过提供准确完整会计信息配合债务管理要求[3] 信息披露与报表要求 - 项目单位需填制专项债券项目投资表和资金还款情况表[4] - 需归集整理包括累计/本期收到债券资金 累计/本期偿还本息 累计/本期资金支出 累计/本期形成资产等关键信息[4] - 通过建立信息编报汇总体系形成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 为闭环管理提供支撑[4] 政策实施目标 - 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 合理预期财务风险[3] - 为财政部门加强专项债券项目 资金 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3] - 通过汇总编报各地区和全国专项债项目总体情况 为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