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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审理涉“AI换脸”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
中国新闻网·2025-09-05 05:39

案件背景 - 杭州中院审理涉AI换脸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 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和王某侵权 [1] - 被告通过境外社交软件获取他人手机号码 头像照片 身份信息等个人信息 [1] - 被告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虚假活体验证视频 强制登录他人购物平台账号 [1] - 被告将收货地址 购物车信息售卖给第三方 并提供有偿虚假实名认证服务 [1] 技术细节 - AI换脸技术通过深度学习算法识别目标人物照片中的人脸要素信息 提取要素进行训练建模实现换脸效果 [2] - 被告利用虚拟相机应用程序替换本地相机 当平台调取摄像头时自动替换为合成视频以躲避人脸识别验证 [2] - 生成的虚假活体验证视频足以以假乱真 [2] 法律认定 - 处理人脸类生物识别信息需获得个人单独同意并遵守特别法律法规 [2] - 被告未经同意滥用AI换脸技术进行虚假实名验证 侵害不特定主体个人信息权益 [2] - 行为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破坏社会信任秩序与稳定环境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 法院最终认定构成侵权 判决被告公开道歉并承担损害赔偿 [2] 司法意义 - 该案系杭州中院发布浙江首份AI司法保障意见后的典型案件 [2] - 旨在通过审判实践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向善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