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计划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以深入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 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 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优化资本结构 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综合实力[1] - 本次发行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 最终发行数量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审批及市场情况确定[3] - 发行价格将结合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 按照国际惯例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认购需求及簿记结果协商确定[4] 发行方案具体安排 - 发行股票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普通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以外币认购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 - 发行方式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和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 国际配售面向符合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 包括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或其他境外合格市场发行[2][3] - 发行对象包括香港公众投资者、国际投资者、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境外投资者[4] - 香港公开发售配发机制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执行 可能采用抽签方式 并设回拨机制 国际配售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比例确定 配售考虑因素包括订单总量、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质量及下单时间等[5][6]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本次发行H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加速全球化布局、合成生物使能技术开发、新产品及解决方案开发、产能升级、营运资金补充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将在H股发行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8]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新《公司法》要求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1] 相关决议及有效期 -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若在有效期内取得监管备案/批准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上市完成日[10]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在扣除发行前经批准拟分配利润后 由发行后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9] 中介机构聘任 - 公司聘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9] - 本次发行需聘请具备香港联交所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 包括保荐人、承销团、境内外律师、审计师、内控顾问等 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7][8]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符合业务发展规划及相关监管规定[10][11]
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