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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根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2]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公告 列明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登记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下午2: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吴城主持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名 持有表决权股份57,000,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383% [5]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63名 代表股份8,148,748股 占比0.7346% [5]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 [5] 审议事项与表决情况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通知所列事项完全一致 未出现修改议程或新增议案情形 [7] - 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同一股份不重复投票 [7] - 合并表决结果显示:同意64,719,748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81% 反对0股 弃权66,400股(占比0.1019%) [1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19,748股(94.7342%) 反对362,700股(4.4509%) 弃权66,400股(0.8148%) [10] 关联交易与决议效力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中 关联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出席会议 [10]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决议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