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会议 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时间为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1]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210人 代表股份总数为131,074,705股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8人 代表股份99,694,81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701%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02人 代表股份31,379,8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33% [1][2] -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05人 代表股份31,385,0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56% 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3人 代表股份5,200股 占0.0023% 网络投票中小股东202人 代表股份31,379,891股 占14.1233% [2]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占比均在98.90%至99.61%之间 反对股数占比在0.0036%至0.7108%之间 弃权股数占比在0.0048%至0.3878%之间 [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数占比在97.8303%至98.40%之间 反对股数占比在0.0118%至2.1526%之间 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相关规则制度修订等多项议案 [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法律意见与备查文件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7]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为全奋律师和李荔律师 [27][28]
若羽臣: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