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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赵剑发律师和鲁莎莎律师见证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 [3] 会议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议案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4日14:30召开 因董事长缺席 由董事徐林浙主持会议 [3] 投票安排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 [3] -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90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573,164股 占公司总股本67.71% [4]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股东5名 代表股份91,114,800股 占总股本67.37% [4]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185名 代表股份458,364股 [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 [4] 表决程序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 [5] - 由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5] -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5] -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5] - 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指非董监高且持股低于5%的股东) [5] 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同意91,387,664股(占99.92%) 反对43,760股 弃权141,740股 [6] - 中小投资者同意387,664股(占84.58%) 反对43,760股(占9.55%) 弃权26,940股(占5.88%) [6] - 关联股东袁宏 龚峰 于启胜回避表决 [6]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同意91,387,864股(占99.92%) 反对49,560股 弃权135,740股 [7] - 中小投资者同意387,864股(占84.62%) 反对49,560股(占10.81%) 弃权20,940股(占4.57%) [7] - 关联股东袁宏 龚峰 于启胜回避表决 [7] 议案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同意91,388,564股(占99.92%) 反对43,760股 弃权140,840股 [7] - 中小投资者同意388,564股(占84.77%) 反对43,760股(占9.55%) 弃权26,040股(占5.68%) [7] - 关联股东袁宏 龚峰 于启胜回避表决 [7]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8]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