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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刊登 公告编号为2025-072 内容包含会议届次、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完整要素 [2][3]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 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下午13:30在江苏省宜兴市公司会议室召开 [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1,336,03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6.9040% [5]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68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712,98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2210% [5] - 合计参会股东1,69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049,01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8.1222%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6] - 同意票242,264,194股 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6682% [6] - 中小股东同意票10,928,164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3873%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7][8]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流程符合规范性文件规定 [7] - 会议全过程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