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毁坏林地被罚
齐鲁晚报·2025-09-04 07:54
公司违规事件 - 耒阳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核同意且未办理使用林地许可证 于2018年5月在余庆街道办事处南岭社区修路整平林地 违反《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1][4] -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对毁坏林地行为处以恢复植被费用2倍的罚款 金额为110980元 [1][4] 行政处罚细节 - 罚款金额为11.09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 处罚机关为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 - 行政相对人为企业 法定代表人名称为李小华 违法行为类型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4] 公司背景信息 - 耒阳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华 [5] - 公司股东为耒阳市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为企业法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