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路桥多次被行政处罚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被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罚款20万元[1][2] - 公司因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问题未返工处理被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3] - 总包单位未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安全防护设施被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罚款2.2万元[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4][7] - 法定代表人潘新平 注册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2][6][7] - 股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33)和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7] 公司经营规模 - 公司拥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2000余台套[4] - 投资规模达300亿元 年施工能力200亿元[4] - 经营范围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机械租赁等业务[7] 行政处罚详情 - 最新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咸环(赤)罚(2025)5号 处罚日期2025年8月27日[2] - 上海金山区处罚依据为《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4] - 信用中国平台显示公司累计行政处罚记录3条 行政许可记录190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