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1] - 本次发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需严格按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1] - 发行人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 自同意注册至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1]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1] - 本次发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需严格按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1] - 发行人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 自同意注册至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