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出过事故的二手车,能退吗?(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2025-09-03 23:32

案件核心事实 - 消费者以164,000元价格购买二手车,合同明确约定车辆“无事故、无泡水、无火烧” [1] - 车辆使用一年后,消费者发现该车曾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但车辆本身未受损 [2] - 消费者认为车辆价值及流通性因此严重贬损,其购买决策基于重大误解,诉请撤销合同并退款赔偿 [2] - 二手车公司辩称出售时不知晓该交通事故,且车辆无质量问题,不同意撤销合同 [2] 法院判决要点 - 法院认定“无事故”承诺应解释为车辆不存在影响使用及安全性能的结构性部件损失 [3] - 案涉车辆虽未因事故产生损伤,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事故车”,但致人死亡的事实对车辆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3] - 二手车公司未对车辆进行全面核验,未尽审查义务,其提供的不完整信息是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重要原因 [3] - 消费者对车辆“无事故”的认知与事实存在巨大差异,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 [3] - 最终判决撤销购车合同,公司向消费者退还购车款164,000元并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