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概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20,000股并于2022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1] -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4,980,000股 [1] - 2023年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并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份36,631,198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变更为109,893,594股 [1] 限售股解除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382,576股占总股本比例14.91% [7] - 涉及股东包括康乃特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12,499,999股占比11.37%李小翠持有3,125,000股占比2.84%李绿茵持有757,577股占比0.69% [7] - 解除限售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50,516,792股占比45.97%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至59,376,802股占比54.03% [8]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2][4] - 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价 [5] - 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相竞争业务 [6] -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严格遵守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形 [7]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9] - 保荐机构确认股东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9]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