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召开[2] - 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 持有股份403,621,812股 占总股本19.0335%[3]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789名 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现场会议[3]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得同意票423,273,339股 占比99.0369%[4] - 议案二获得同意票423,194,039股 占比99.0183%[4] - 累积投票制议案最高同意票415,636,901股 占比97.2501%[6]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当场公布 无股东提出异议[7]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7] -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3][7]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