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好!两部门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09-02 12:12
税收政策核心内容 - 承接主体在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3] - 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3] - 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 [4] - 承接主体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4] 政策执行主体与时间 - 承接主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各省区市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 [4] - 税收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已缴纳的符合规定的税款可予以退还 [5] 国有资本划转背景与规模 - 2017年国务院要求划转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5] - 社保基金会累计接收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国有股权 账面价值达2.1万亿元 [5] - 2024年度收取划转企业分红264.22亿元 累计收取分红达1116.06亿元 [5] 政策经济意义 - 国有资本回报通过社保基金更多导向低收入群体 短期内对提振消费产生立竿见影效果 [6] - 加大国有资本向社保基金划转长期符合经济结构转型方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