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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信息: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9-01 16:27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未出现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 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及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包含实际控制人[2] - 激励对象排除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父母 子女[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计划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3] - 限制性股票授予安排包含授予数量 授予日 授予价格 任职期限要求及归属条件等要素[3] - 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2]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通过内部网站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10天[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2] 激励计划目的 - 建立核心团队与股东利益共同体[3] - 形成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3] - 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