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紧急召开 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其中5名以通讯方式出席[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1] 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1,772,672元变更为人民币(具体金额未披露)[1] - 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管理制度修订与制定 - 审议通过23项管理制度修订子议案 涵盖董事会/监事会/薪酬/审计等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内部治理制度[2] - 其中第1-8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所有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股票期权482.875万份 其中预留96.575万份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94人[3] - 激励对象涵盖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相关亲属[3]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通过[3][4] 激励计划配套措施 - 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4] - 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华泰联合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4]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调整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办理行权登记/注销期权等[5]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6] - 部分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直接实施[6]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19日在深圳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 将审议注册资本变更/管理制度修订(1-8项子议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系列议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