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 会议通知载明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具体安排 包括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5:00 [4] - 实际会议于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孙剑华主持 [4]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667,896股 占总股本61.7043% [5] - 网络投票股东10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9,626股 占总股本0.4276% [6] - 合计114名股东参与表决 代表股份159,767,522股 占总股本62.1319% [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其中议案1、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3] - 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9.7871% [9] - 最高同意率议案达99.9769%(159,730,626股) 最低同意率议案为99.9459%(159,681,162股) [8][9] -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情形 [13]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所有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