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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控担保风险

公司治理制度 -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并控制资产运营风险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规范担保行为并促进健康稳定发展 [1] - 担保定义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提供的保证 抵押 质押或其他方式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亦视为对外担保 [1] -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遵循合法与审慎原则 [1] 担保对象与条件 - 担保对象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较强偿债能力 包括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及业务需要单位 [1] - 若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需严格执行规定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采取反担保等防范措施 [1] 审批与决策机制 - 担保审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 同时及时对外披露 [1] - 特定情形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 [1]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担保事项时 利害关系股东或董事需回避表决 [1] 信息披露与风险管理 - 公司需如实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控制担保信息知情范围并履行保密义务 [2] - 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管理及被担保方情况监控 及时报告风险并在债务问题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2] - 制度明确违规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