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苏宁环球: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并确保经营稳健 [1] - 财务资助包括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行为 但排除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 对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资助等情形 [2] - 以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为他人承担费用等行为也需参照制度执行 [3] 审批权限及程序 - 对外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 [4] - 单笔资助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董事会审议时需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等 并披露风险及公允性 [5] - 关联董事及股东在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时需回避 [6] - 原则上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7] 资助管理 - 需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约定金额 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 [8] - 申请报告需包含财务资助原因评估 主要财务指标 偿还计划及保证措施等要素 [9] - 财务部负责办理资助手续及后续跟踪监督 [10] - 被资助对象出现未能及时还款 财务困难等情形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公司 [11] - 审计部负责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 [12] 信息披露 - 披露需提交公告文稿 董事会决议 相关协议及保荐机构意见等文件 [13] - 需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 包括第三方担保情况及担保履约能力 [14] - 已披露资助出现异常时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 [15] 责任与附则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 [1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