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核心观点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确保治理结构稳定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离职 辞职报告需说明原因 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 [3] - 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足/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符合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 [3] - 董事提出辞职后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规 [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特定刑罚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时 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6]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 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 无正当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 [7]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 业务文件 财务资料等 交接记录由公司存档 [8] - 审计监察部需对高级管理人员启动离任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执行 法规遵守 内部控制 财务收支 经济决策 目标完成 廉洁自律等情况 [3][7] - 审计监察部需在离职审计启动后30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并提交当事人确认 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配合审计 [4] - 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若未履行完毕 离职前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事项及后续计划 公司可采取措施督促履行 [4]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申报持有股份及变动情况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4]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4]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利益 忠实义务及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 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5] - 擅自离职致使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法规或制度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5] 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5]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规冲突需及时修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