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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 松井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执行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了完整决策程序,包括草案审议、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及股东大会授权等环节,并于2024年9月完成激励对象公示及内幕信息自查[2] - 监事会未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且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 限制性股票作废具体原因 - 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3] - 公司2024年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包括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明确披露[4][5]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首次授予部分44.0235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2.7030万股因未满足归属条件作废,合计作废46.7265万股[5] 作废股票总量及财务影响 - 本次总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8.4165万股(含离职人员1.69万股及业绩未达标部分46.7265万股)[3][5] - 作废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管理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5] 监督机构意见 - 监事会认为作废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5]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