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 财政部会计司明确标准仓单交易合同应视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赚取差价且不提取实物时 相关合同需按金融工具准则核算 [1] - 企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时 不确认销售收入 收取对价与仓单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1] - 期末持有未出售标准仓单需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1]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 - 变更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 [2] - 变更后新增执行财政部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规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原准则执行 [2]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 并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采用追溯调整法 [2] - 追溯调整对2024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对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2][3] - 2024年半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从343,717.70万元调减307,273.92万元至36,443.78万元 [2] - 其他业务成本从287,161.09万元调减275,043.23万元至12,117.86万元 [2] - 投资收益从888,755.56万元调增32,230.68万元至920,986.24万元 [2] - 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3] 审议程序 -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变更预案 认为符合财政部规定且不影响公司利益 [3][4]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3] -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