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危机事件定义与范围 - 突发危机事件指突然发生且可能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资产安全、声誉及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偶发性事件 [1] - 事件范围涵盖治理类、经营类、外部影响类和信息类四大类别 [3][5] - 具体包括战略执行受阻、经营活动异常、人员财产损失、社会形象受损等风险场景 [1][2] 应急管理组织架构 - 设立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总经理任副组长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 [3] - 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应急系统、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对接监管机构及媒体等 [3] - 实行统一领导与快速反应机制 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并减少公司影响为核心目标 [3] 预警与预防机制 - 公司对可能引发危机事件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并进行危害程度评估 [4]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预警第一责任人 需加强日常监测并及时报告 [6] - 预警信息需包含事件类别、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 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需披露 [7] 应急处置措施 - 事件发生后立即控制事态 启动应急措施 并向董事会及监管机构报告 [7] - 针对不同事件类型制定专项预案 包括治理风险协商补偿、经营风险审计评估、外部事件现场处理、信息不实澄清公告等 [8][9] - 可聘请独立专业机构协助处理以确保公信力 事件结束后需总结评估并修订预案 [9][10] 应急资源保障体系 - 保障措施涵盖通信畅通、人员调配、物资设备、资金交通工具及培训宣传 [10][11] - 证券法务部需跟踪事件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部信息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 [11] -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失职行为依法处罚 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 [12] 制度效力与执行依据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 [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则按新规执行 [12]
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危机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