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 [1]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 [2] -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结合公司战略 采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 短期经营成果与长期发展相结合的方式 [1] 考核机构与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考核工作并监督结果执行 [2] -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证券管理部等部门负责数据搜集 分数计算及材料汇总 [2] - 人力资源部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激励对象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5]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 [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40% 第二个为30% 第三个为30% [2] -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4%年利率(单利)回购注销 [2][4] 业绩考核目标 - 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净利润指标 [3] - 2025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50,000万元 2026年不低于52,800万元 2027年不低于58,800万元 [3] -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3] 个人绩效考核机制 - 个人绩效评价分为I类 II类 III类三个档次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 80% 0% [4] -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计划解除限售×公司层面可解除比例×个人解除比例 [4] - 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4%年利率(单利)回购注销 [4] 离职与竞业限制 - 激励对象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业禁止条款约定的相同或类似工作 [5] - 若违反竞业禁止条款 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包括获授股票流通所得全部收益 [5] 考核结果管理 - 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并经考核记录员签字后归档 [6] - 相关记录在离职2年后销毁 [6]
海 利 得: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