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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 关于提前赎回“交建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新疆交建决定提前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交建转债" 因公司股票价格在2025年8月8日至8月28日期间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 00元/股的130%即13 00元/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2][5]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 044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 044元/张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 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30日 [1][7] - 本次赎回完成后 "交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未及时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1][9]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8 50亿元 每张面值100元 原股东优先配售 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系统公开发行 [2] - "交建转债"于2020年10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代码128132 转股期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6年9月14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18 57元/股 [3]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 从初始18 57元/股逐步下调至10 00元/股 最近一次调整自2025年6月25日起生效 [3][4] - 公司曾两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4年1月11日修正为13 15元/股 2024年7月2日修正为10 31元/股 [4][5] 赎回条款与实施安排 - 赎回条款规定两种情形可触发赎回: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6]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交建转债"持有人 赎回程序包括公告通知、赎回登记、资金划付等环节 [7][8] 股东与管理人员交易情况 - 经自查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交建转债"的情况 [8] 转股操作相关说明 - 可转债持有人可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转股申报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