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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背景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世嘉科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 调整原因为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 [7] - 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并出具核查意见 认为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不损害股东利益 调整后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7] - 独立董事夏海力就征集委托投票权发布公告 激励对象名单已于公司内部公示且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 [6] 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减至35人 原获授股份数调整给其他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本次授予权益总量保持不变 [7][8] - 调整后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人员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7][8] 结论意见 -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8] - 公司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程序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