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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 国盾量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 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1][2]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平台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2]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总数395人 代表股份44,361,403股 占公司总股本43.1275%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持股占比2.8318%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比40.2958% [2][3] - 参会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所有参会人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对公告议案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系统提供 中小股东实行单独计票 [4] - 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关联交易议案获99.7307%同意票(11,044,952股) 反对率0.1511%(16,741股) 弃权率0.1182%(13,079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5] - 与中电信量子科技关联交易议案获99.8090%同意票(11,053,625股) 反对率0.1511%(16,741股) 弃权率0.0399%(4,406股) 关联股东同样回避表决 [5] - 两项议案中小股东投票比例与总体表决结果高度一致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 参会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