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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召集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告 [1] 会议召开方式 - 会议在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现场召开 [2]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15-15:00 [2] 股东参与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38,566,309股,占公司总股份27.42% [2][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共259人,代表股份15,543,9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7% [2][4] - 合计出席股东261人,代表股份454,110,240股,占公司总股份28.39% [4] 议案表决结果 - 会议对"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进行表决 [5] - 该议案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