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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日两罚
齐鲁晚报·2025-08-28 05:24

近日,记者从信用广东获悉,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连续行政处罚。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起至2025年期间,擅自在东城街道东城南站、水濂山站、同沙公园站、新源 路站的地块建设地铁出入口及附属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 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查处。 1.限期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57平方米土地给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洋田沥股份经济合作社、限期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 178.9平方米土地给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股份经济联合社、限期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915.8平方米土地给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 股份经济联合社、限期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80.4平方米土地给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2.没收非法占用符合规划的1832.1 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1832.1平方米土地,计罚款人民币13348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