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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为推动健康辽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辽宁日报·2025-08-28 01:27

执法检查背景与范围 -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辽宁省中医药条例》在辽宁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1] - 检查时间为7月至8月下旬 覆盖大连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铁岭 盘锦 葫芦岛8个城市 [1] - 采用听取汇报 实地走访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 深入各级综合医疗机构 中医院 中医药企业 种植合作社 产业园区 医疗卫生院校等场所 [1] 检查内容与方式 - 重点检查中医药服务群众 全产业链发展 传承与创新 人才培养等情况 [1] - 通过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 人大代表 专家学者 中医院 中医药企业等工作建议 [1] - 执法检查组肯定各地贯彻实施成效 同时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1] 政策导向与战略意义 - 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 [2] - 加快推动辽宁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2] - 要求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提供更普惠高效的健康服务 [2] 法治保障与实施措施 - 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筑牢中医药发展法治屏障 [2] - 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格局 [2] - 分类施策破解难题 深入分析问题根源 通过靶向治疗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效果清单 [2] 监督机制与长效机制 -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推动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 [2] -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2] - 以法治之力和务实之举共同推动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落地见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