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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同联动 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专题深思)
人民日报·2025-08-27 22:40

生态安全治理协同机制建设 - 生态安全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复杂性、交叉性、潜在性与不确定性等特征,需要多部门、多层级、多主体共同参与维护[1] - 中国已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与信息共享平台,包括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同机制、六省一市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11省市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等[1] - 需改变"重单一部门、轻协同联动"现状,全面提升治理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1] 跨部门协同机制 - 构建多部门联合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高级别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建立部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协同机制[2] - 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等生物安全事件,林草部门与海关部门建立联合防控机制,加强监测、检疫和执法协同[2] - 将技术协同平台建设、共享性基础设施完善融入部门协同机制设计,系统构建跨部门、多层次协同体系[2] 跨区域协同机制 - 生态系统整体性要求跨区域协同合作,生态安全事件具有跨区域、迁移性特点(如三江源冰川退缩影响下游流域生态安全)[3] -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完善协同治理机制,统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污染"三水共治"、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3] - 全国20多个省份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通过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执法标准、联合应急演练提升保障能力[3] 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 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存在协同、相加、拮抗等复合效应,需系统统筹大气、水、土壤多污染物综合防治[4] - 建立健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的监测、评估与考核机制,强化风险管理与潜在污染物生态健康研究[4] - 构建精准预警机制,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能力,推动污染防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4] 多领域政策协同 - 生态安全政策需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政策等相互协同,通过目标趋同效应降低政策冲突风险[5] - 生态保护红线与国土空间规划两项基础性政策需实现源头融合、主体协同、过程协同、动态反馈[5] - 以自然资本界定为基础,通过多元激励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6]